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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小说《歪毛儿》考索——文本细读和文化社会学分析
发表时间:2024-05-21     阅读次数:     字体:【


老舍小说《歪毛儿》考索——文本细读和文化社会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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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永平 来源:www.laoshexue.com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2日 www.laoshexue.com


  内容提要:老舍的短篇小说《歪毛儿》模仿了英国作家贝尔斯弗德的奇幻小说《恨世者》,但在命意和表现手法进行了若干改造。贝尔斯弗德《恨世者》的主题是“恨世”,但老舍《歪毛儿》的主题却具有多义性。《恨世者》的主人公是个大智若愚的“隐者”,而《歪毛儿》的主人公充其量只是个徘徊于“敷衍”与“硬拐硬碰”之间的“畸零人”。老舍不赞同“恨世”,而主张用宗教的人格教育作为济世救人的手段;他认为,若能以耶稣外圆内方的人格为楷模,人们也可能在纷乱的现世中“得到许多许多的自由”。

  主题词:奇幻小说;恨世;人格;外圆内方

  短篇小说《歪毛儿》作于1933年,载当年10月《文艺月刊》4卷4期,收入《赶集》。

  老舍曾自述云:《歪毛儿》摹仿了英国作家贝尔斯弗德(John Davys Beresford,1873-1947)的小说《隐者》(The Hermit)1。并说:“因为给学生讲小说,我把这篇奇幻的故事翻译出来,讲给他们听。经过好久,我老忘不了它,也老想写这样的一篇。可是我始终想不出旁的路儿来,结果是照样摹了一篇;虽然材料是我自己的,但在意思上全是钞袭的。2”

  从作家自述可知:第一,这篇小说具有西方近代奇幻小说的某些特点;第二,这篇小说的命意(主题)因袭了他人的作品;第三,这篇小说的素材来自作家的生活体验。

  鉴于研究界并未特别注意到老舍强调“我老忘不了它”的意蕴,也未特别关注该小说在摹仿中有何因袭和创新之处,笔者认为还有深入考索的必要。

  贝尔斯弗德是英国近代最重要的奇幻小说家之一,他曾受过谢瓦利埃·德·拉马克(Chevalier de Lamarck,1744-1829)的“适应论”和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的“创造进化论”的影响,其作品命意多与人与社会的适应问题有关,有长篇小说《汉普登郡的奇迹》(The Hampdenshire Wonder,1911)和多部短篇小说集传世3。

  法国汉学家巴迪在贝尔斯弗德的短篇小说集中没有找到老舍提到的The Hermit(《隐者》),他怀疑是The Misanthrope(《恨世者》)的误植4。笔者循此线索在英文版贝氏短篇小说集Nineteen Impressions中找到了The Misanthrope,将英文原作与老舍译文对照后,发现老舍的《隐者》的确译自《恨世者》,而“隐者”(The Hermit)只是小说中人们对主人公的别称。

  《恨世者》的情节非常简单,篇幅也不长,只有3400多英文单词,译成中文也仅有5500余字。说的是一位旅游者到海边旅游,他听说附近的一座小岛上住着一位名叫“考不来”(William Copley)的隐者,于是好奇地前去拜访。他和这位隐者处了一天,在他的反复追问下,隐者终于向他全盘托出离群索居的原因,说是自幼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眼病,故不得不这样做。隐者向他解释道:

  “平常的时候,你晓得,我一直的看人们的脸,我和别人所看到的一样。但是,当我回头看他们的时候,我看见……呕!我看见他们所有的恶欲和缺点。他们的脸,从一方面说,还是那个样儿;完全认得出来,我的意思是;但是眉眼乱动了——好难看……”

  “我‘那么’看一切的人,直到我得逃出人世。我那是住在一群畜类的世界里。多数人像走兽,或是鸟,或是什么。强的是心邪而凶恶;弱者是可厌。我不能再受了。末了,我上这儿来,离开他们全体。”5

  情节虽然简单,而作家的描写却堪称奇幻:主人公所患的病症世所未闻,此为奇幻之一;患者的视觉体验超出了人们的生活经验,此为奇幻之二;该病症引发的社会行为非夷所思,此为奇幻之三。根据作家结集时间(1918年)判断,该小说应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作家以“畜类的世界”如此精警的主题高度抽象地概括出帝国主义战争的丑恶及西方社会普遍的道德伦丧,其构思也堪称奇幻。

  老舍翻译此文时,手头肯定有该小说的英文原本。但他未取原题“恨世者”,而改译为“隐者”,这是颇为令人纳闷的。“恨世”是弃世的原因,“隐居”是弃世的结果,舍因而求果,老舍是否对原作者的立意执有另外的看法呢?也许是有的。他在英国呆过五年,对一战后英国的社会状况有所了解。他曾在《二马》中这样写到当时欧洲深刻的价值观念危机:

  “欧洲大战的结果,不但是摇动各国人民的经济基础,也摇动了人们的思想:有思想的人把世界上一切的旧道德,旧观念,重新估量一回,重新加一番解释。他们要把旧势力的拘束一手推翻,重新建设一个和平不战的人类。婚姻,家庭,道德,宗教,政治,在这种新思想下,全整个的翻了一个斤斗;几乎有连根拔去的样子。普通的人们在这种波浪中,有的心宽量大,随着这个波浪游下去,在这种波浪中,他们得到许多许多的自由;有的心窄见短,极力的逆着这个潮浪往回走,要把在浪中浮着的那些破残的旧东西,捉住,紧紧的捉住。这两队人滚来滚去,谁也不了解谁,谁也没心去管谁;只是彼此猜疑,痛恨;甚至于父子兄弟间也演成无可调和的惨剧。”

  如果作品的主题可以根据叙事者和主人公的思想、感情倾向来确定的话,那么可以肯定,贝尔斯弗德的《恨世者》所表现的是英国社会中一群“心窄见短”者的“恨世”情绪;然而,根据这同样的标准,则不能轻率地判定老舍的《歪毛儿》也是同一“意思”。歪毛儿也许有点“心窄见短”,说过“我的记忆是一堆丑恶像片”及“我的世界是个丑恶的”等语,不过作品中叙事者的“我”却是“心宽量大”的。换言之,老舍的这篇小说的主题不能简单地用“恨世”来概括,而是呈现着多义性。


  《歪毛儿》的主题与《恨世者》有别,那么,此篇的表现手法是否有所借鉴于贝尔斯弗德的《恨世者》呢?这是笔者接下来要考查的问题。

  《恨世者》中那位隐者“考不来”患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视力疾病,文中称为“道德的散光病”,患者因此获得了“道德的透视”的超凡能力,当他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扭头)看人时,眼中的他人无不呈现出“畜类”的原型。他曾用这种特殊的方式有意无意地观看过他的哥哥、老师、医生、求婚妻及来访者,所看到的都是“畜类”的形象或心理——

  他眼中的哥哥:“他的鼻子像个鹰鹉的,并且他带出一种微弱的贪痴……并且心地不良。”

  他眼中的老师:“他的眼睛很好,但是它们和他的嘴打架呢……(不久便发生了)顶不名誉的事儿。”

  他眼中的医生:“他简直是个灰蓝的……沉于肉欲娱乐的……肮脏的老公猪。”

  他眼中的未婚妻:“(是)一个生物,没有下巴;眼睛水汪汪的带着爱欲;忠心而肮脏的东西。”

  简言之,只要“考不来”以那种特殊的方式看人,就能透视出人的“畜类”原型。于是,他断然地弃绝人世,离群索居。随便说一句,贝尔斯弗德在该小说中将 “人类”与“畜类”视为一体,也许得之于佛教轮回思想的启迪。

  《歪毛儿》的主人公患的也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视力疾病,但他的病状呈渐进和间歇型,即越来越重且不时发作,作家无以名之。主人公发挥特异功能时并不需要借助于什么特殊的方式,只有待于病情的发作。他曾在病情发作时,看到过老师、同学、父母兄弟脸上的“可恶”的“神气”;也曾看到过一位道德家“眼中有张活的春画正在动”;还曾看出过一位汽车夫“很愿意把那个小女孩轧死,轧,来回的轧,轧碎了”的心理活动。他偶尔也能看出人的“畜类”原型,譬如对那位不买票而要看霸王戏的观众,他就看出“他的原形是追着叫化子乱咬的母狗”。然而,小说中仅出现过一次这种贝尔斯弗德式的描写。

  由此可知,老舍似乎对贝尔斯弗德的奇幻表现手法不太满意,有意进行了一些匡正。小说文本也提供了佐证,作家清楚地表述道,歪毛儿犯病时所看到的并“不是幻象……并没看见什么绿脸红舌头的。是些形象。也还不是形象;是一股神气。”

  贝尔斯弗德笔下的“考不来”看到的是“形象”,即“绿脸红舌头”的“畜类”原型,而老舍笔下的歪毛儿在大多数情况下却只能看到“神气”,即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从这个角度而言,《歪毛儿》所构建的奇幻氛围要比《恨世者》减弱了很多,也就是说写实的成分要更多一些。

  简言之,歪毛儿的病眼缺乏“考不来”的能透视出人的“畜类”原型的特异功能,作家因而怀疑,他眼中所有人的“可恶”只是一个“推论”。于是,老舍便不愿让歪毛儿决绝地弃绝人世,而是让他在“希望”与“绝望”、“硬气”与“敷衍”之间的尘世上苟活着。顺便说一句,老舍不愿过多地借用贝尔斯弗德将 “人类”与“畜类”视为一体的表现手法,也许与他信奉基督教不无关系。

  前文已经述及,贝尔斯弗德曾受过法国博物学家谢瓦利埃·德·拉马克的“适应论”的影响。拉马克较之达尔文更早提出了人是进化的最终产物,果断地填平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鸿沟。哈佛大学教授E.迈尔(Ernst Mayr)在《生物学思想发展的历史》第八章“达尔文以前的进化思想”中介绍了这位学者的理论观点。他写到:

  拉马克学说中的基本要点之一是认为满足需求的努力在改变动物个体的行为与结构上具有重要作用;这一观点可以追溯到Condillac和狄德罗。Condillac指出由需求引起的行为在说明动物行为时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而狄德罗在《D'Alembert的梦》(Le reve de D'Alembert,1769)一文中非常简要地指出"器官产生需求,反之,需求又产生器官"。这正是拉马克所需要用来解释从某类生物上升到更完善的一类生物的思想观点。他认为这种机制是如此合理和有效甚至可以通过它产生新的器官:"某个部分实属必要的新需求的形成确实促成了该部分的存在,这种存在正是为了满足新需求而努力的结果。"

  然而,贝尔斯弗德的《恨世者》显然不是从生物学而是从社会学的角度,不是从“进化”而是从“退化”的观点,即是从反面来演绎拉马克的“适应论”的。小说主人公“考不来”的哥哥混迹于股票交易(钱市),“贪痴”使他的“人”的鼻子退化为“鹰鹉”的;他的眼科医生有着“高大、好看”的身体条件,“沉于肉欲娱乐”使他退化为“肮脏的老公猪”;他的未婚妻是“完美”的,然而“爱欲”和“任性的好奇”却使她退化为“一个生物,没有下巴;眼睛水汪汪的带着爱欲;忠心而肮脏的东西。”在他看来,现世的人类社会已无可救药地退化为“畜类的世界”。

  从文本阅读效果而论,贝尔斯弗德的《恨世者》是从消极的角度来看待人与社会的适应问题的,他对现世感到彻底的悲观。

  老舍的《歪毛儿》在创作观念上较之《恨世者》有所更新。他既不是从社会学的角度,也不是从“退化”的观点,而只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描写引起主人公反感的“可恶”的“神气”。“犯病”时的歪毛儿与扭头看人时的“考不来”非常相似,没有例外地“人人都可恶”。然而,文本对老师、同学或父母兄弟所流露出的这种“可恶”的“神气”,没有进行道德意义上的进一步说明。这种结构上的不彻底性固然反映了作家文化观念中根深蒂固的“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传统道德观念,却使得作品主人公歪毛儿深陷入自我怀疑的境地。小说文本这样写到:

  我这么想了:人人可恶是个推论,我并没亲眼看见人人可恶呀。也许人人可恶,而我不永远是犯着病,所以看不出。可也许世上确有好人,完全人,就是立在我的病眼前面,我也看不出他可恶来。我并不晓得哪时犯病;看见面前的人变了样,我才晓得我是犯了病?焉知没有我已犯病而看不出人家可恶的时候呢?假如那是个根本不可恶的人。

  就这样,老舍让歪毛儿对人与社会的适应问题进行了一番“白马非马”式的思考,为他的主人公长期徘徊于“希望”与“绝望”、“硬气”与“敷衍”之间建构了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舞台。

  而在《恨世者》中,贝尔斯弗德笔下的“考不来”对这个问题的思索则要直接、爽快得多,他说:“假如我一旦回头看见一个人,真诚而平常,我一定不会再犯这个毛病。”而当他看出了未婚妻的“原型”后,复归人类社会的信心便被击毁了。较之贝尔斯弗德,老舍却不愿让歪毛儿从未婚妻脸上看出“可恶”的“神气”,而是让他以自我牺牲的精神独自承受苦难,美其名曰:“我的世界是个丑恶的,我不能把她也拉进来。”

  由此可见,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老舍比生活在资本主义英国的贝尔斯弗德更多了一点东方式的素朴的人性的恻隐。

  前文还提及,贝尔斯弗德曾受过法国哲学家柏格森“创造进化论”的影响。柏格森是1927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其获奖理由是:“因为他那丰富的且充满生命力的思想,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光辉灿烂的技巧。”马丁·加德纳(Martin Gardner)在《西方伪科学种种》第十二章中介绍了柏格森唯心主义的“创造进化论”。他写到:

  在法国,拉马克的主张比在英国或德国存在时间都长,哲学家亨利·柏格森发现拉马克的理论正适合他的"创造进化论"的概念。他和萧伯纳都是"活力论者",他们认为促使进化的是一种创造的"生命力",表现为生物体进行不懈斗争来改善自己。

  如果说贝尔斯弗德的《恨世者》有着柏格森影响的痕迹,那也是从反面,而不是从正面来进行演绎的。当那位好奇的拜访者“立在楚瑞望的岸上,傻蛋似的望着”隐者藏身的孤岛时,他的心理活动十分耐人寻味:

  在那点灯光中,我看出一点人情来。叫我下了决心。或者,对那隐者——疯了,犯了罪,还是失恋?很有点同情心,他找到了一块乐土,逃出那恼人的群众之毒恶的接触。

  在上世纪初国家主义的狂潮席卷欧洲大陆时,贝尔斯弗德在《恨世者》中为“考不来”所设想的最好的“进行不懈斗争来改善自己”的方式是逃避那“恼人的群众之毒恶”。他让“考不来”这样说道:

  我那是住在一群畜类的世界里。多数人像走兽,或是鸟,或是什么。强的是心邪而凶恶;弱者是可厌。我不能再受了。末了,我上这儿来,离开他们全体。

  由此可以看出,作者贝尔斯弗德及小说主人公面对现世的不如意时的选择是一致的:逃避。

  老舍的《歪毛儿》却从正反两个方面表现了歪毛儿“进行不懈斗争来改善自己”的奇特经历。起初,他对身边那些“可恶”的态度是直接的回击,小的时候“横着来”,大一点时就“说打就打”,穷困聊倒时便“卖朋友”;其间也曾想要“找回人生的旧辙”,表现出“诚意的敷衍”,但一旦面临结婚的人生关口,他便退缩了。此番他的心理活动也颇耐人寻味:

  以前,我见着可恶的便打,至少是瞪他那么一眼,使他哆嗦半天。我虽不因此得意,可是非常的自信--信我比别人强。及至一想结婚,与世界共同敷衍,坏了;我原来不比别人强,不过只多着双病眼罢了。我再没有勇气去打人了,只能消极的看谁可恶就躲开他。

  老舍把“结婚”看成是人生的重大关口,这与贝尔斯弗德在《恨世者》中的选择是相似的;但他把“结婚”看成是对人生的妥协,这却是贝尔斯弗德所未曾表现过的。老舍的这个观念也许与其早年的恋爱挫折及信奉过“独身主义”有关,说来话长,在此不赘。概而言之,老舍为歪毛儿设想的最理想的“改善自己”的方式是逃避婚姻,逃避家庭。这不是贝尔斯弗德式的“逃出那恼人的群众之毒恶的接触”的大悲悯,而是随她去罢(“我不能把她也拉进来”)的小慈悲。

  正因为此,老舍在文本中流露的人道主义的情怀也与贝尔斯弗德有着很大的差异。当“我”看到摆地摊的“卖书人的脚”上的破鞋时,他想到的是:

  大概谁也有那个时候:一件极不相干的事,比如看见一群蚁擒住一个绿虫,或是一个癞狗被打,能使我们不痛快半天,那个挣扎的虫或是那条癞狗好似贴在我们心上,象块病似的。这双破缎子鞋就是这样贴在我的心上。

  《歪毛儿》中“我”的慈悲是居高临下的施舍,首先是情感上的(对被擒的“绿虫”或被打的“癞狗”的怜惜),其后是物质上的(请吃饭和送毛衣),而这二者都是歪毛儿所不愿承受的。返观贝尔斯弗德的《恨世者》中的“我”,起初是抱着“欣赏生命的幻秘”的态度,及致与隐者亲密接触之后,“幻秘引起了怀疑自己”,而隐者“考不来”自始至终保持着自尊。

  若论这两部奇幻小说的艺术震撼力,《恨世者》显然要高于《歪毛儿》,原因很简单,在前一部作品中,叙述人与主人公的价值取向呈一致性,隐者是人生的成功者,他得到了“乐土”;在后一部作品中,叙述人与主人公的价值取向呈分裂状,“我”是人生的成功者,而歪毛儿只得到了“破庙”。

  到目前为止,尚不能证实老舍在创作《歪毛儿》之前曾阅读过谢瓦利埃·德·拉马克和亨利·柏格森的著作。他之所以“老忘不了”《恨世者》的“意思”,似乎不是出自生物学或哲学的兴趣,而很可能是:首先是对于人生意义的深度追索,其次是对艺术表达能力的更高追求。

  老舍有无“恨世”的情结,这是应该首先探讨的问题。他的好友罗常培曾披露:“(老舍)由于幼年境遇的艰苦,情感上受了摧伤,他总拿冷眼把人们分成善恶两堆,嫉恶如仇的愤激,正象替善人可以舍命的热情同样发达。这种相反相成的交错情绪,后来随时在他的作品里流露着。”可以说,老舍的受过“摧伤”的情感6,以“冷眼”观世的习惯7,简单的“善恶”二分法8,不时失控的“愤激”情绪等等9,正是“恨世”情结可能滋生的种子。不过,在老舍创作《歪毛儿》时,“恨世”的种子并没有露头的机会,他刚写完平生最得意的作品《离婚》,小说末尾“失恋”的老李逃避到“美的”乡下去了,但老张却说:“老李不久就得跑回来,你们看着吧!他还能忘了北平跟衙门?”在当时的老舍看来,人类文明对一切人都具有强大的诱惑力,他没有“恨世”的主观要求,老李、老张只是他解剖人生问题的标本,歪毛儿当然也是。

  其次,上世纪30年代初老舍得益于西方近现代文艺理论的滋养,其艺术感觉有了惊人的提高。他在同期创作的《文学概论》第十一讲“文学的倾向”中曾提到近代文学流派“新浪漫主义”的若干特点,他写到:

  “近代变态心理与性欲心理的研究,似乎已有拿心理解决人生之谜的野心。性欲的压迫几乎成为人生苦痛之源,下意识所藏的伤痕正是叫人们行止失常的动力。拿这个来解释文艺作品,自然有时是很可笑的,特别是当以文艺作品为作者性欲表现的时候;但是这个说法,既科学而又浪漫,确足引起欣赏,文人自然会拾起这件宝贝,来揭破人类心中的隐痛。浪漫主义作品中,差不多是以行动为材料,借行动来表现人格,所以不由的便写成冠冕堂皇或绮彩细腻;但是他们不肯把人心所藏的污浊与兽性直说出来。写实主义敢大胆的揭破丑陋,但是没有这新心理学帮忙,说得究竟未能到家。那么,难怪这新浪漫主义者惊喜若狂的利用这新的发现了。他们利用这个,能写得比浪漫作品更浪漫,因为那浪漫主义者须取材于过去,以使人脱离现在,而另入一个玄美的世界;新浪漫主义便直接在人心中可取到无限错综奇怪的材料,‘心’便是个浪漫世界!同时,他们能比写实主义还实在,因为他们是依具科学根据的刀剪,去解剖人的心灵。但是,他们的超越往往毁坏了他们的作品的调和之美;他们能充分的浪漫,也能充分的写实,这两极端的试探往往不是艺术家所能降服的。”10

  当年,想把“充分的浪漫”和“充分的写实”完全“降服”的艺术家也许并不在少数,而老舍只是实践最力者中的一个。

  从《歪毛儿》中,能读出老舍“充分的浪漫”的努力。他笔下歪毛儿有过“甜蜜的”童年,“是师娘的歪毛宝贝”,有过“耳上戴着俩小绿玉艾叶儿”的青梅竹马的恋人,有过“想打就打”的经历,且当过“土匪”,还“卖”过朋友,沦落到“摆地摊”卖旧书的地步,也不失“破庙”般的庄严。若论奇幻的氛围,《歪毛儿》显然不及《恨世者》;但若论描写的“绮彩细腻”,《歪毛儿》却胜于《恨世者》。

  从《歪毛儿》中,也能读出老舍“充分写实”的努力。他笔下童年的歪毛儿非常可爱:动也可爱,“一跑,俩歪毛左右开弓的敲着脸蛋,象个拨浪鼓儿”;静也可爱,“青嫩头皮,剃头之后,谁也想轻敲他三下”;挨打时招人怜爱,“单眼皮眨巴的特别快,摇着俩歪毛,过去领受平板。打完,眼泪在眼眶里转,转好大半天,象水花打旋而渗不下去的样儿”;挨打后更惹人怜爱,“过了一会儿,他的脾气消散了,手心搓着膝盖,低着头念书,没有声音,小嘴象热天的鱼,动得很快很紧。”若论写实的功力,《歪毛儿》显然胜于《恨世者》;但若论揭示“人心所藏的污浊与兽性”的深度,《歪毛儿》却逊于《恨世者》。

  上述差异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差异在于老舍与贝尔斯弗德相比,他们对“近代变态心理”的研究及“拿心理解决人生之谜的野心”有着根本上的不同。

  如前所述,贝尔斯弗德曾受过谢瓦利埃·德·拉马克的“适应论”和亨利·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的影响,尽管这两位进化论者所持的观点在后世受到了许多责难,但有一点却是大家都乐于承认的,即不管他们是否信奉宗教,他们的理论都是对“神创论”或“自然神学论”的有意或无意的挑战。正因为这样,贝尔斯弗德的《恨世者》中没有一丝一毫宗教的影子,他把“人心所藏的污浊与兽性”揭发到了极致,却不肯请上帝出面来拯救。

  而老舍却不然,他于上世纪20年代初领洗皈依了基督教伦敦会,还曾做过传教工作11,30年代初创作《歪毛儿》时并未放弃宗教信仰。也正因为这样,他在处理人与社会的适应问题时,即使非常深刻地揭示出了“人心所藏的污浊与兽性”,却往往乞灵于超人格力量(神格)来化解矛盾或弥和冲突。他在稍早一点的《大悲寺外》中塑造了一位具有基督宽容神格的黄督学,而让无意中做了错事的学生丁庚把全部生命都耗尽在无穷尽的宗教忏悔之中12;在稍迟一点的《黑白李》中又塑造了一位具有基督代死精神的黑李,而让乏善可陈的白李跑到外地去继续“砸地狱的门”;在《歪毛儿》中,他索性干脆地让主人公在基督神格的昭示下寻求解脱了。作品文本在最后渲染了“歪毛儿”的曲终自省,当可视为作家老舍其时的思想自白:

  “耶稣为仇人,为土匪祷告:他是个人物。他的眼或者就和我这对一样,可是他能始终是硬的,因为他始终是软的。普通人只能软,不能硬,所以世界没有骨气。我只能硬,不能软,现在没法安置我自己。”

  在老舍看来,耶稣不仅有一对“知善恶”的神眼,更有健全的人格,而后者是济世救人的良方。耶稣“始终是硬的”,硬在骨子里;又“始终是软的”,软在方式上。而歪毛儿和丁庚的人格都是畸形的,歪毛儿的脾性“太硬”,硬得“成了个无家无小没有一个朋友的人”;丁庚的性格太软,软得“把生命变成一阵颤抖;志愿,事业,全随颤抖化为——秋风中的落叶。”老舍设想的耶稣型的理想人格,用中国传统文化观来表述,即是“外圆内方”。他极其推崇这种人格,并身体力行之。若干年后,臧克家撰回忆文章时还特别强调过这一点13。

  综上所述,贝尔斯弗德《恨世者》的主题可以用“恨世”来概括,但老舍《歪毛儿》的主题却具有多义性。《恨世者》的主人公是个大智若愚的“隐者”,而《歪毛儿》的主人公充其量只是个徘徊于“敷衍”与“硬拐硬碰”之间的“畸零人”。老舍在仿作《歪毛儿》中对《恨世者》的“意思”进行了若干改造,他不赞成逃避现世,而主张用宗教的人格教育作为济世救人的重要手段;他认为,若能以基督耶稣为人生楷模,人们也可能在纷乱的现世中“得到许多许多的自由”(《二马》)。

  注释:

  1 老舍译文题为《隐者》,载1931年2月《齐大月刊》1卷4期。
  2 《我怎样写短篇小说》,收《老舍文集》第15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
  3 Nineteen Impressions, Sidgwick and Jackson (London) 1918;Signs and Wonders, Golden Cockerel Press (Waltham Saint Lawrence, Berks) 1921;The Imperturbable Duchess and Other Stories, W. Collins & Co. Ltd. (London), 1923.
  4 Paul Bady, Lao She Romancier, Université de Paris VII 1983.
  5 此处译文见于《老舍全集》第18卷,第406-415页。
  6 参看关纪新《老舍评传》中关于老舍幼年丧父、儿时贫困、满族处境等有关章节,重庆出版社1998年10月出版。
  7 老舍曾自述:“我的脾气是与家境有关系的。因为穷,我很孤高,特别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一个孤高的人或者爱独自沉思,而每每引起悲观。自十七八到二十五岁,我是个悲观者。我不喜欢跟着大家走,大家所走的路似乎不永远高明,可是不许人说这个路不高明,我只好冷笑。”《我的创作经验》,载1934年12月15日《刁斗》第1卷第4期。
  8 美国学者夏志清的看法与罗常培类似,他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指出,老舍在《四世同堂》中“所要描写的,只不过是正义和投机取巧的对立,英勇和怯懦的冲突,以及大无畏精神和邪恶之间的斗争而已。在表现这些课题时,老舍是很传统的,因为他这种善恶二分法,是植根于中国通俗文学和戏剧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友联出版社1978年,第316页。
  9 “我”自述云:“我本是个有点幽默的人,但是一时的怒气往往使人的行为失于偏急。” 参看《猫城记》第六节。
  10 《文学概论》,《老舍文集》第15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15-116页。
  11 参看笔者《老舍在基督教本色运动中》,载《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3第3期。
  12 参看笔者《老舍小说〈大悲寺外〉新解》,载《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13 臧克家:《少见太阳多见雾》,《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1期。

载《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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