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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胞弟抗议《我的前半生》全本侵权
发表时间:2024-07-03     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赵李红 来源:北京晚报20070126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03日 www.laoshexue.com

  2006年12月8日,《北京晚报》发表《〈我的前半生〉42年后原汁原味出版溥仪被删16万字原作解密》;之后,溥任特别授权代理人黎园致信本报,表示溥仪胞弟溥任对此非常不满,1、要求该书立即下架并停止发行;2、要求群众出版社以书面形式向我的当事人赔礼致歉;3、要求群众出版社归还我的当事人溥仪先生遗稿《我的前半生》。12月21日,本报发出《全本〈我的前半生〉爆溥仪“隐私”溥任要求新书下架》;2007年1月1日,群众出版社在本报作出回应《溥任不是“前半生”的版权继承人》。今天,溥任授权代理人黎园针对群众出版社就溥任先生不是《我的前半生》的版权继承人的说法给与回应——记者将其主要矛盾焦点整理如下:

溥任授权出书 群众社无权干涉

  黎园认为,溥任是溥仪唯一在世的近亲属及合法继承人。在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内,由溥仪著作新产生的权利应由溥任继承,溥任享有溥仪未发表作品的发表权。群众出版社视权力人溥任在世于不顾,强行出版原书的二稿本(所谓的二稿本是指未经删改、存在重大失误不能出版的书稿),严重侵犯了溥仪的著作权。对“全本版”中所涉及的溥仪私生活等真实性,溥任先生表示质疑。

  溥任授权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我的前半生》附《溥仪日记》,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群众出版社无权干涉该书的出版。

为什么不直接出版二稿本?

  当年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直接关心下,《我的前半生》于1964年3月正式出版。

  据有关资料证明:参加该书出版座谈会的历史学者和专家,对二稿本的文字、写法均发表了各自意见。他们认为,全书材料取舍应符合于自传体裁的要求,以亲身经历为主,其他枝蔓尽量删削。为了说明事实原委而必须引用一些其他材料时,也要写得简单扼要,不必作过多的铺叙。此外,专家们对书稿的内容该增益、剔除什么、如何把握分寸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专家如于桑、老舍、张治中、吴晗、郭沫若、梅汝璈、傅作义、翦伯赞等。当年溥仪采纳了专家们的意见,并由李文达执笔对书稿进行了调整。老舍先生应邀通读全书,并在书上作了文字修改。凡错、别、漏字及有问题的句子,大部分作了改正或批上记号,并且指出可以删掉的地方。他认为“应以溥仪为中心,不宜太多地描绘别人而忘掉中心”。正是由于以上原因,才没有直接出版二稿本。而群众出版社置以上重要意见于不顾,强行出版全本版《我的前半生》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全本版”存在多处硬伤遗害甚远

  黎园认为,“全本版”存在多处硬伤,混淆历史,误导青少年。

  黎园认为,当年删除的16万字,正是为了使《我的前半生》语言流畅,结构紧凑,便于阅读而删去的废话。

  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节,就是64版删除的。

  综上所述,黎园认为,“全本版”以解密、珍贵书稿重见天日、溥仪大曝婉容秘事为噱头招徕读者,忽视了溥仪本人的历史地位、国内外影响以及给历史研究带来的混乱。这种做法是对历史的悖逆,对广大青少年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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